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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網頁首1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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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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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現有閒置堪用非消耗物品(OA立牌)可供移撥使用,貴機關學校如有需求,請於115年9月10日前逕洽本所,請查照。

依據「新北市政府未報廢閒置及低度利用動產再利用計畫」辦理。
貴機關如有使用需求請與本所財管人員聯繫,惟搬運事宜由接收機關自行辦理。
檢附財產資料及現狀照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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