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4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老師中階研習計畫
主旨:檢送本市114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老師中階研習計畫,請公告周知並鼓勵族語老師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原教中心114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整體計畫辦理。
二、透過教學模組設計與實務演練,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老師及專職族語老師教學專業知能,培養完整的課程規畫與教學策略發展能力,幫助學生在具系統性的教學下,奠定良好的學習經驗,進而培養族語文素養,研習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老師、專職族語老師。
2、符合族語教學資格,並參加114學年度本市族語老師聯合甄選作業者。
3、本市原住民族行政局族語推廣人員、沉浸式族語幼兒園老師。
4、國小原住民族語輔導團團員、國中原住民族語文輔導小組團員。
(二)參加人數:以100人為限。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
1、1月26日、1月27日、1月29日、1月30日:新北市原教中心會議室(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488號第5棟4樓)。
2、1月28日:搭乘遊覽車者請於上午7時50分前至新北市政府東側廣場-新站路集合,8時準時出發,逾時不候。自行前往者請於8時50分前抵達桃園市原教中心上課教室(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214號,僑愛國小內)。
三、報名事項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連結填寫報名表單: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h0drQnk97jSY_M_kavS7m56nYE3u-oNiG3vi-HuFvuEsh1Q/viewform。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研習採實體上課,以實際參與時數核予研習時數, 每節課缺席合計達20分鐘則扣除1小時研習時數。參加本次研習達27小時以上者,取得研習時數並取得114學年度中階研習證書;不足27小時者,僅核予研習時數。
(二)研習證書遺失不予補發,請務必妥善保存。
(三)114學年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積分研習項目僅採計本市二階研習,不再採計其他族語教學研習積分。
(四)115年1月29日(星期四)課程須配合電腦實作、分組教學,請學員自備筆記型電腦。
五、本局同意核予參加老師核予公假參加研習。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市原教中心課程與教學組楊組長,(02)22835183分機17。

